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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毅: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须按章办事

发布时间:2021-04-20  来源:外交部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  王毅出席联合国安理会 “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” 高级别公开辩论会

  2021年4月19日晚,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“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”高级别公开辩论会并发言。

  王毅表示,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开展合作,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的明确要求,也是多边主义的重要呈现方式。当前,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挑战突出,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应该同向发力,为维护多边主义多着力,对世界和平发展有作为。

  王毅提出四点看法:

  第一,坚持按章办事,筑牢和平根基。《联合国宪章》是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的基石。区域组织开展和平行动,要符合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和原则,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防止干涉别国内政,不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,不能搞地缘政治和集团政治,挑动意识形态对抗。

  第二,坚持预防为先,丰富和平手段。要践行共同、综合、合作、可持续的安全观,将预防性外交作为优先方向。坚持政治解决热点问题,坚持客观、中立原则,尊重当事国人民意愿和选择。

  第三,坚持优势互补,形成和平合力。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应当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区域组织要用好自身优势,推动以地区方式解决地区争端。双方可分享各自经验和良好实践,开展灵活务实的合作。

  第四,坚持共同发展,厚植和平土壤。要树立以发展促和平的观念,统筹好维护和平、建设和平、战后重建三个阶段工作。落实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,促进民生改善和就业,缩小地区发展差距。推进区域合作和互联互通建设,帮助冲突后国家融入区域发展。

  王毅强调,今年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。50年来,中国始终是联合国事业的积极支持者和参与者,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。中方一贯支持联合国加强与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合作,同非盟、东盟、阿盟等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。这种伙伴关系建立在命运与共的基础上,秉持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和原则,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,致力于实现合作共赢,从不针对任何第三方。中方愿同各区域组织进一步加强合作,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

  此次会议由安理会4月轮值主席国越南倡议举行,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主持会议,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,安理会成员国代表,非盟、东盟、阿盟、欧盟等区域组织代表以视频连线方式与会。

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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